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眉山市:如何**用公积金还房贷

2017-05-25 18:13

你好,条件:还贷满一年后,每年一次偿还住房贷款。

因每年还贷款本息提取提取住房公积金,准备以下材料:

1、借款人的《个人住房借款合同》的原件及复印件(眉山市范围内的公积金贷款可不需要);

2、委托贷款银行出具尚未还清贷款余额清单及近期三个月还款记录(眉山市范围内的公积金贷款可不需要);

3、身 份证原件及复印件(若取夫妻双方或购房者配偶的需结婚证或***原件及复印件);

4、办 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的职工请随身携带一张职工本人姓名的***原件以及复印件。

5、若取夫妻双方或购房者配偶的需结婚证或***原件及复印件。

提取额度:不超过12个月还款本息之和。提取额需为100元以上整数,并且账户余额保留100元以内。

另注:一.若尚有公积金贷款未还清,需先偿还清公积金贷款手续后再办 理提取手续;

二.缴存人每次提取时间应间隔12个月以上;本人公积金帐户内的余额可用于父母、子女购房和还贷。除提供相关资料外还需提供与父母、子女的关系证明(***或户籍所在地的村(居)委会或所在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);

三.提取时间:每月1-24日(工作日);

还可以办 理授权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个人住房商业贷款业务,可参考本网站“政策法规”下“地方法规”中相关政策。

有疑问请拨打12329**热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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